关于上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计划的通知

中心各研究组、实验室:
     接海淀公安分局禁毒办公室通知,要求各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上报2007年度使用计划(包括进口试剂)。
     请各研究组、实验室在2007年3月10日前将本组(实验室)2007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计划(品名、用量)报中心器材供应处(曹又青同志),由器材供应处汇总后上报海淀禁毒办公室。按禁毒办规定,今后没有上报年度使用计划的单位将不能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请各研究组将2007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计划(品名、用量)直接发送到曹又青电子邮箱(cyouqing@rcees.ac.cn)。

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细表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综合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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