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用报销单使用说明 1、差旅费:涉及外埠出差报销业务。多人出差时,填报人员之外的人员伙食补贴按30元/(人天)计算填列于在途补助中。 2、交通费:涉及北京市内交通报销业务。 3、招待费:涉及对外交往的礼品及餐费(占当年经费收入的5‰)。 4、维修费:涉及基建维修、设备维修和实验室房屋装修、维修。 5、办公费:涉及日常办公业务和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 6、离退休人员经费:只涉及离退休办公室使用(离退休人员的药费公务活动费)。 7、固定资产:只涉及符合生态中心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购置费。 8、材料:只涉及科研用消耗材料和试剂等(办公耗材不使用)。 9、普通报销单:除以上报销单以外的业务内容(如:协作费、专利、测试、水电、图书、印刷费、电话费、资料费、培训费、版面费、职工学生医药费、会议注册费、党团支部活动费、邮电费、客座人员住宿费用等其他上述之外的支出)。 10、委托报销:中心暂不使用。(请老师们尽量不使用全权授权方式,而是使用授权子课题的方式)
二、 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销页面中,“*”为必填项。 2、首页的报销事由必须填写。 3、如填写完毕在保存时,如系统提示超支等信息,点击保存可以继续下一步,点击取消,视为不保存退出。 4、涉及同一笔业务由多课题支付的情况,可采取其他课题组授权子课题给其中某一个课题组的方式,由该课题组负责统一填报。纸制报销单上,必须有各个课题组长的签字,或按原渠道原方式办理。 5、如有涉及固定资产的业务,报销人填制有关信息后,系统自动提交到资产部门,经有关人员确认无误后,填写了固定资产入库单号及资产标签后,再提交财务审核。 6、借款单需打印两份,分别签字。 7、由于目前无法用ARP查询课题明细账,财务必须两套帐务系统并行,烦请各位老师务必在网上打印出的单据右上角同时注明旧课题号。 三、不用网上报销的内容 1、涉及所内所外人员评审费、劳务费及临时聘用人员领款的,需分别填列所内人员和所外人员发EMAIL至cwch@rcees.ac.cn,按原渠道原方式办理。 2、涉及冲销实行网上报销前借款的,按原来方式直接到财务报销。 3、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原方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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